By SYZ站長 | 2014/05/30 |
劉墉
大家都說美國是法治社會,豈知在美國打官司學問可大了。
我有個華人醫生朋友,擁有三家醫院,最近硬是被病人告垮了,還不只是垮了醫院,照他的說法,簡直是傾家蕩產。更令他不平的是因為他倔強,只要自認有理就官司打到底,因此造成更大的損失。
舉個例子,有位病人咳嗽嚴重,沒約到自己的家庭醫師,臨時跑去找我這朋友急診,照X光,肺部有陰影,判斷是肺炎,開藥,隔週再照X光片,好多了。我朋友又跟她約好複診,卻不見人影,心想應該已經痊癒,沒想到半年之後病人發現腦瘤,是肺癌轉移,於是把他告上了法庭。
我這朋友在庭上據理力爭,說那原本也不是他的病人,臨時跑來,又約好了複診不出現,怎能說是他的錯。
法官答得妙──
「你最好合作,簽字和解走人,賠的又不是你的錢,是保險公司的錢,這是我們美國人處理事情的方法。在我們的法庭裡沒有正義,只有錢!」意思是既然你有醫生保險,病人告,由保險公司出面和解賠錢了事,現在病人要死了,她丈夫又失業,還有小孩子需要錢,你何必爭呢?
我這朋友硬不妥協,官司打到底,原本五十萬美金可以和解的案子,足足賠了九十一萬。
裡外都是輸
從次以後他學乖了,再被病人告,就算自認理直,也交給保險公司和解。但是每賠一次,他的醫生保險就加倍,最後他不保了,自己請律師。
問題是律師費奇高,每小時三百美元,上個庭三千,寫個狀紙一千,簡直是無底洞。連律師到後來都跟他說:「和解算了吧!別爭下去了。對方有包打官司的律師,賠錢可以對分,非用錢擺平不可,我這邊也每次要收費,你又何必耗著呢?」
我這醫生朋友脾氣再硬、理再直,也沒辦法!最近一個案子用二十五萬美金和解,加上律師費,又剝了一層皮。
要當先驅、還是先烈
打官司,常常是必要的。為了是非曲直、為了不讓惡人逍遙法外,當然要力爭到底。問題是爭多久呢?爭到後來會不會兩敗俱傷,誰也沒贏?
我自己也有這樣的經驗,十幾年前大陸的盜版猖獗,我忍無可忍,去東北打了場官司。我是贏了,被認為是打版權官司的先驅。問題是得到五萬塊賠款,還遠不及我從紐約千里迢迢趕去的旅費和律師費呢!而且因為受寒,重感冒,足足躺了一個多月。
我認為自己做得對,總要有人站出來才行嘛!所以連那五萬塊都不願拿,全部捐給了公益團體,表示我不是為錢打官司。
只是私下想想值得嗎?可以說很值得,也不值得!因為我為這件事花掉的財力、體力、心力,太大了!
當心對方小動作
最近又聽到個故事,讓我十分感慨。
朋友在臺北近郊有塊墓地,地震震落兩塊大理石,請墓園估價修理,居然要幾十萬,想請外面人進去修理,墓園又說不行。
他私下跑去殯葬管理單位打聽,說沒這種規定,於是跟墓園吵了起來,一氣之下去找了位律師朋友,打算上法庭。
你猜那律師怎麼說?
律師說「墓園是他在管,給你一點小動作,你防不勝防。而且打官司花錢又花時間,何苦呢?乾脆把墓園的地址名稱告訴我,我找那個地方的議員,打個電話就解決了!」
他聽了很不解,跑來問我,明明自己理直,一定能打贏官司,為什麼律師會那樣說呢?有理走天下,不是應該力爭到底嗎?
投鼠要忌器
我把美國醫生朋友的遭遇講給他聽。
他生氣沒錯!如果這世上大家都抱著息事寧人的想法,壞人就倡狂了。但俗語說得好,投鼠忌器!當你打老鼠的時候,是不是也得算算成本和代價?
今天你出國旅遊,買了件好東西,回來發現有瑕疵,你會再請假、花時間、花體力、花錢,坐飛機回去找那賣家嗎?
除非東西非常貴,遠遠超過你「追索的花費」,你是不是只好自認倒楣?
認賠殺出的時候
今天你做小工程,完工之後業主說你做得不好,硬是不付尾款,你自認理直,是不是要找公信單位來鑑定,上法庭告那業主?
搞不好更麻煩,是業主告你,要你賠。偏偏那業主平常沒事在家,以跑法院當休閒,他不怕,三天兩頭跑去遞狀子,告這個告那個。
而你的事業正忙,東西南北都有工程,早出晚歸已經做不完了,哪還受得了這官司困擾。你怎麼辦?算算你在精神、金錢和時間上的損失,早超過了「他」要求的那點錢,你是不是會「認賠殺出」?
當你碰上大鯨魚
再說個狀況──當你是小蝦米,碰上大鯨魚。今天你買名牌登山鞋,發現那鞋底的製作不良,非但不能登山止滑,恐怕還容易摔傷。你對廠商提出糾正,他硬不認帳。你打電話,他要你等,告訴你他要錄音存證,你找他碰面,他安排律師出來。他是聞名國際的厂牌,後面養了一大票律師,這官司你打不打?你告不告?
當然要告!不告真相怎能大白?公理怎能得到伸張?
我確實應該這麼說,以我的個性,也會想要幹到底。只是除非我真有錢有閒,甚至有個龐大的律師團,和一堆支持我的公眾媒體。我犯得著跟他糾纏嗎?
白道養黑道,黑道養白道
今天我寫的是處世書,不能脫離現實打高空。我必須說:別認為這是個處處有公理的社會,其實無論在哪個國家,都有黑暗面、都有財閥、都有法匠、都有訟棍、都有白道養的黑道和黑道養的白道。
開車時閃躲路上每個小洞的人,出事率特別高。人生就像開車,我們沒辦法事事滿意,也不可能永不吃虧,或吃虧之後一定能得到理賠。有些該爭的,譬如領土,一寸也不能讓;有些可以爭贏,卻會兩敗俱傷,只好暫時擱下。
最有理和最有實力的人最有發言權,只有理卻沒實力的人難免吃虧。所以為了爭口氣、爭個理,當自己沒有實力的時候,千萬別暴虎馮河,寧可忍口氣,退一步。養足了力氣、積夠了實力,再出手!
不是不報、時候未到!只有忍一時之氣,謀長遠之計的人會是最後的贏家!
水雲齋的「心」很大,但「規模」很小,於1991年成立時,以《超越自己》和《我不是教你詐》等勵志出版品影響了大中華地區數代青年學子。20餘年來,水雲齋以「文學、藝術、教育」為主力營運方向,承接影視專輯策劃製作、舉辦演講和企業訓練、與國內外眾多基金會合辦公益活動,並持續捐贈資源給國內外公益組織,致力於對社會有正面的貢獻。